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斯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斯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巫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巫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代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代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先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先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雍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雍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江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江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江某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江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8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陈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不起诉人陈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陈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伍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伍某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伍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泸州市纳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王某甲犯罪情节轻微,无犯罪前科,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且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5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某赔偿了被害人直系亲属并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直系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月2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不起诉人刘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不起诉人刘某积极救护被害人,全额垫付了被害人的医疗救治费用;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并取得了谅解;结合被不起诉人刘某在案发前无前科劣迹,悔罪表现好,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5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交通肇事案)_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彭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具备自首、赔付、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无其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驾驶行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徐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3月31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7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郑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郑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6月6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