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钱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钱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交通肇事罪)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交通肇事罪)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樊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樊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甲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甲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罪)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罪)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加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加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加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加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母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母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具有自首情节,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母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2月4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具有自首情节,赔偿并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2月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姜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姜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姜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元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1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且自愿抚养死者遗孤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9年12月2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具有自首情节,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1月1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具有自首情节,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剑阁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1月23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