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江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江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甲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甲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季某某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季某某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8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查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查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1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被不起诉人徐某某没有《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杜某甲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杜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杜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1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党某某危险驾驶案)_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党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党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1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冯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冯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9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乔某某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乔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乔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2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李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取得张某某谅解的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9日

Read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