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一场围绕“油罐车混装食用油”而起的舆论事件,再次将前湖北首富兰世立与粮油巨头金龙鱼(益海嘉里)推上风口浪尖。在名誉权侵权案二审宣判结束后,双方因判决履行与强制执行问题爆发新冲突,使这场延续一年多的争端出现新的“罗生门”。

2024年7月,《新京报》曝光部分油罐车卸载煤制油后未清洗即运输食用油,引发全国关注。后续调查显示,违规主体涉及四家企业,金龙鱼并不在其中。
然而,兰世立于7月11日在抖音、今日头条发布视频,称“不清洗油罐车将食用油运进金龙鱼工厂”,并使用“毒牛奶”“应退市”“两天跌6500亿”等措辞。
该视频迅速发酵,在抖音获得超过4.6万点赞、2万次转发。益海嘉里认为其内容严重失实,对企业商誉造成巨大伤害,遂提起名誉权诉讼。
2024年10月,益海嘉里在上海起诉兰世立。法院认为其将油罐车混装问题与金龙鱼产品强行关联,使用煽动性言辞,造成公众误解,构成名誉权侵权。

一审:上海浦东法院
判兰世立道歉7天
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律师费2万元
二审:上海一中院(2025年9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指出其行为超出合理监督范畴,“网络空间不应成为造谣空间”
2025年11月11日,兰世立最终在社交平台发布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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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外界以为纠纷将告一段落时,两周后的发布会上,兰世立突然“反击”金龙鱼。
他称:
“钱也赔了,道歉也发了,但他们依然申请强制执行,害我在美国差点流落街头。”
兰世立出示的回单显示,他在10月21日转账10万元给益海嘉里,金额远超判决的3.07万元。他指控:
益海嘉里收到款项却不向法院说明
仍申请强制执行
导致其多个账户被冻结
自己因账户冻结无法支付生活费用
“这是对我名誉的再次伤害。金龙鱼欺人太甚。”
兰世立已申请再审,并计划另案起诉金龙鱼要求返还多收款项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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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益海嘉里发布声明,否认所有指控:
兰世立未按期道歉,故申请强执
账户已于11月10日解冻
多付的6.93万元已于11月18日退还
兰世立关于“未退款、全部账户被冻结”的说法不实
双方各执一词,使关键事实陷入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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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法律人士指出:
赔偿款属于金钱给付义务,可通过冻结账户强制执行
道歉声明属于行为义务,通常不会通过冻结财产来强制,更多采用替代执行、罚款等措施
更令人玩味的是时间线:
账户解冻:11月10日
道歉发布日期:11月11日
这使“因未道歉而强执”的说法出现时间逻辑冲突,也成为本案争议焦点之一。
“油罐车混装事件”发酵后,监管部门推动制度完善:
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在《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提出:
重点液态类食品(含食用油)散装运输须取得许可,违规最高罚50万元。
事件虽起于舆论争议,却最终推动了行业监管升级。
从油罐车事件到名誉权官司,再到执行争议,这场风波已不再只是简单的企业维权或个人监督,而是演变成:
舆论影响力的边界
司法执行透明度
企业与公众人物间的信任攻防
随着兰世立申请再审,金龙鱼坚持维护商誉,这场纠纷仍未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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