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薛某甲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洪某甲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苏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邵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缪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本院认为,梁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1日
不起诉决定书(洪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危险驾驶案)_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