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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欧阳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欧阳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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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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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冼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冼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冼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冼某甲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冼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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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蒋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蒋某甲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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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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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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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唐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唐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唐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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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伍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伍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伍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8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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