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母某甲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母某甲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易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易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聂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聂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甲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甲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具有:1.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2.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30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张某某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8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何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何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贵州省习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30日

Read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