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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汤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汤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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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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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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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管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管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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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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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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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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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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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傅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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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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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危险驾驶案)_扬中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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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单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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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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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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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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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扬中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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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扬中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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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傅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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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施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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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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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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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郝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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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薛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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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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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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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屈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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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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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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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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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乔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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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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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仇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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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常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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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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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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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汪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汪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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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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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有如实供述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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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有如实供述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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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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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仇某某危险驾驶案)_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仇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且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仇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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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仇某某危险驾驶案)_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仇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且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仇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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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施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施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施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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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危险驾驶案)_丹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孟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孟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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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宗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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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甲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孙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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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陶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陶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陶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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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有如实供述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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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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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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