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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危险驾驶罪)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危险驾驶罪)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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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欧阳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欧阳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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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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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姚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姚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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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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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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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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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盛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盛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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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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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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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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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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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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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江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江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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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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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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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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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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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汤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汤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汤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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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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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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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4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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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第二款的规定,对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9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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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鲁某某不起诉。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8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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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5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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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行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1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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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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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秦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秦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秦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7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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