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1日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3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韩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韩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0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蔡某甲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隔夜醉驾,主观恶性较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蔡某甲不予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17日 附有关法律、司法解释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蔡某甲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隔夜醉驾,主观恶性较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蔡某甲不予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17日 附有关法律、司法解释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汤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汤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4日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训诫或者行政处分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的罪行、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8日 _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的罪行、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龙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8日 _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汤某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因该车不属机动车,没有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汤某某不起诉。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4日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郭某某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因该车不属机动车,没有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8日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郭某某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因该车不属机动车,没有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8日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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