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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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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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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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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吉某某交通肇事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吉某某交通肇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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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薛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薛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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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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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苗某某危险驾驶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苗某某危险驾驶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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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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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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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交通肇事案)_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交通肇事案)_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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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靳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靳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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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毛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毛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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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崔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崔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的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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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段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的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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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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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石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石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的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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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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