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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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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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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管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管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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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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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武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武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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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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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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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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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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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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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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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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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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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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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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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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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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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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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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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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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     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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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2日    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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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3日     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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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曹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未造成其他损失或者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4日  附:本不起诉决定书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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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 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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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     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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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高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未造成其他损失或者后果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  附:本不起诉决定书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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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3日     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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