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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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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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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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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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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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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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