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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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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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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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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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