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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admin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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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甲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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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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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甲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兰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易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