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尼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尼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龚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0 comments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4日 (院印)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四川省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3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8日

Read More...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成都市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 (院印)

Read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