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杨某)(公开版)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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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鉴于案发后自主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鉴于案发后自主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鉴于案发后自主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鉴于案发后自主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鉴于案发后自主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王某甲帮助谢某某搬运走私烟弹1943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2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王某甲帮助谢某某搬运走私烟弹1943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2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王某甲帮助谢某某搬运走私烟弹1943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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