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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盗窃案)_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盗窃案)_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盗窃案)_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钟某甲盗窃案)_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鉴于林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7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