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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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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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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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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殷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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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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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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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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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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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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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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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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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白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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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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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甲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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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艾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艾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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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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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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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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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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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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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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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邢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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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逄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逄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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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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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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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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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柳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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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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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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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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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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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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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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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段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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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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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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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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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副本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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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康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康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康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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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1日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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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庄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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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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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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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马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4日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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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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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葛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葛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葛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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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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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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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7日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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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甲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郭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郭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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