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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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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龙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龙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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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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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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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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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甲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龙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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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交通肇事案)_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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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龙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龙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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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甲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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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交通肇事案)_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交通肇事案)_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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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交通肇事案)_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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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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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迟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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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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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交通肇事案)_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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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逄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龙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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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钟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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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交通肇事案)_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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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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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龙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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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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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家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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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作不起诉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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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付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4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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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胥某某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胥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且胥某某现实表现良好,已经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胥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家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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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韩某甲交通肇事案)_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韩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韩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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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交通肇事案)_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孙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孙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罚。因被不起诉人孙某某具有自首,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具有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属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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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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