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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王学诚)(公开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王学诚)(公开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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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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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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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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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曾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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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雷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雷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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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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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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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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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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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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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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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乔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乔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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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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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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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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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覃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覃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覃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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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芦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芦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芦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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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樊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樊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樊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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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甲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徐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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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谢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谢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谢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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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危险驾驶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邓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邓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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