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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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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承真真)(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承真真)(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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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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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周魁)(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周魁)(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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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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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_鹿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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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冷某某)(公开版)_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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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杨骐菘)(公开版)_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杨骐菘)(公开版)_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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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时某某)(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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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盖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盖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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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陈秋分)(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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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公开版)_项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公开版)_项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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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穆胜利)(公开版)_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穆胜利)(公开版)_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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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石某某)(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石某某)(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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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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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甲交通肇事案)_沈丘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甲交通肇事案)_沈丘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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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许世界)(公开版)_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许世界)(公开版)_鹿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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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毛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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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于政海)(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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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梁海某)(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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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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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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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杨骐菘)(公开版)_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杨骐菘)(公开版)_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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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交通肇事案)(高某某)(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交通肇事案)(高某某)(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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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交通肇事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交通肇事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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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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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范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范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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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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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袁永建)(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袁永建)(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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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宋某中)(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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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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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荆某某)(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荆某某)(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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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张某祥)(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张某祥)(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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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孙某某)(公开版)_项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孙某某)(公开版)_项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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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_沈丘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_沈丘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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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案发后,被不起诉人赵某某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不起诉人赵某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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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被不起诉人黄某某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不起诉人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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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案发后,被不起诉人鲁某某及其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不起诉人鲁某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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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韦某)(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韦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韦某某不起诉。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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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杜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其在案发后积极对受害人救助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且具有无前科、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杜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扶沟县人民法院起诉。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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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被不起诉人王某甲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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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全州)(公开版)_项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应当从本次犯罪行为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因一时疏忽大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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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范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范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六十七条第一款,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范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范某某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太康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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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相对不起诉。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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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西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及其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不起诉人主动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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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杜某某)(公开版)_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杜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二百八十八条、二百九十条的规定,经本院检委会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杜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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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肖转运)(公开版)_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肖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民事调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肖XX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鹿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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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明明)(公开版)_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商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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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周某某)(公开版)_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可以向郸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可以向郸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郸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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