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温某某危险驾驶案)(温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温某某危险驾驶案)(温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唐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唐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皮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皮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闫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闫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牛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牛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朱某某)(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朱某某)(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段某某危险驾驶案)(段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段某某危险驾驶案)(段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蒋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蒋某某危险驾驶案)(蒋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解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解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梁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梁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勇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勇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苗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苗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阮某某危险驾驶案)(阮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阮某某危险驾驶案)(阮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梁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梁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12月22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张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7月2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曹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曹某某血醇含量较低,且不具有法定从重情节,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因此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曹某某不起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2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卢某某)(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卢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卢某某血醇含量较低,且不具有法定从重情节,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因此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卢某某不起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2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3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程某某血醇含量较低,且不具有法定从重情节,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因此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程某某不起诉。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1月1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4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马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1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孙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6月5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孙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6月1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4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6月2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陈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鉴于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较低,不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6月1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隋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鉴于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较低,不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隋某某不起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9月1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刘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7月2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郭某某血醇含量较低,且不具有法定从重情节,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因此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不起诉。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3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王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7月27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6月5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鉴于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较低,不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6月1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6月5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安某某危险驾驶案)(安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安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安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15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赵某某)(公开版)_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3日 (院印)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