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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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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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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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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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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黎某某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黎某某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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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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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何某甲涉嫌危险驾驶)(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甲涉嫌危险驾驶)(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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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欧某某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欧某某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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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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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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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萧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萧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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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陶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陶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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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廖某某涉嫌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廖某某涉嫌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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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涉嫌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涉嫌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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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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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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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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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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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冯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冯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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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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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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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公开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黎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被不起诉人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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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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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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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_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没有其他法定从重或者加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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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_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梁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梁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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