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甲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甲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甲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甲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贺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欧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欧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毛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毛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危险驾驶案)_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冯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因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量刑情节,无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低,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冯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通知公安机关对被不起诉人冯某某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3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陶某某危险驾驶案)_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陶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鉴于其认罪认罚后签署具结书,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陶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6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