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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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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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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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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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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胥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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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原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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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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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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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管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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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金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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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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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卢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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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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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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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董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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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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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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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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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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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康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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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水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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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安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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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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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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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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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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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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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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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季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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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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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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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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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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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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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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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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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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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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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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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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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甲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赵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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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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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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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程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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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冯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冯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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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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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武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武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武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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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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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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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德某某危险驾驶案)_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德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德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天津市东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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