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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自然人犯罪认罪认罚)(公开版)_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0 comments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西检刑检刑诉〔2020〕141号 

被告人金某甲,曾用名金某乙,男,1987年****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125271987********,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租住西安市雁塔区**路姜溪华都**大厦**号楼**单元**2015年7月因犯诈骗罪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同年12月4日刑满释放。2020年8月13日因涉嫌诈骗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抓获,8月15日被西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院批准,于年9月18日被宣布逮捕。

本案由西乡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金某甲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1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金某甲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5年12月初,被告人金某甲刑满释放后在西安待业,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李某某为好友,微信聊天中金某甲自称“宋某某”,在西安市雁塔区汇丰银行上班,并相约见面。见面后被告人金某甲谎称自己从美国作脑瘤手术回国,不久两人便发展成男女朋友。在取得李某某的信任后,被告人金某甲便谎称自己病情严重需要治疗费、没有生活费、买药需要钱、上海浦东房子出售需要手续费等名义向李某某“借”钱。期间,李某某多次向被告人金某甲催要“借”款,金某甲便以病情加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承诺一定会偿还但目前没有能力、出院后和李某某结婚等理由推辞,并用自己另一个微信号谎称是金某甲同学高某某和李某某聊天,增加李某某对自己的信任。从2015年12月至2019年8月31日李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先后71次给被告人金某甲转款共计115253元另在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五次给金某甲使用的手机交话费共计599.48元,2019年7月23日给金某甲现金1000元,金某甲自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先后十次给李某某转款11860元。

2.2018年6月被告人金某甲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吴某甲为好友,微信聊天中金某甲自称在香港汇丰银行战略研究室工作,年薪较高,在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有套房,在之后微信聊天中,金某甲又提出跟吴某甲处男女朋友,并提出结婚。随后两人相约见面,并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在取得吴某甲的信任后,被告人金某甲就以自己工资税提高了没钱交税、被公司派到日本汇丰银行上班工资要等结汇才能下来、要还房贷、商洛老家房子维修需要钱、公司要聚餐、疫情期间订餐需要钱、在日本和黑人职员发生矛盾办理回国手续需要钱等借口让吴某甲给其转款,从2018年11月至2020年8月,吴某甲通过微信先后19次给金某甲转款共计149700元,另在2019年3月25日给其现金1000元。

3.2019年8月吴某乙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金某甲,微信上金某甲自称在香港汇丰银行上班,年薪较高,几次见面后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期间,被告人金某甲谎称被派到了日本工作,工资要等结汇才能下来,以没有生活费、身体不舒服看病没钱、同学得了白血病需要筹钱、在上海需要请领导吃饭、公司聚餐等借口让吴某乙给其转款,从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吴某乙通过微信、支付宝先后13次给金某甲转款共计49370元,另在2019年10月6日给金某甲购买了一部价值3600元的华为mate20pro手机,金某甲给吴某乙转款800元。

    以上,被告人金某甲骗取三人财物共计307862.48元,其将骗来的款项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还网贷及给母亲看病、家中修房等方面。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6.辨认、提取笔录;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金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金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造各种理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金某甲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西乡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官:朱历新

检察官助理:程顺琴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1被告人金某甲现羁押于西乡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光盘7张。

3.认罪认罚具结书一份。

4.证物:华为mate20手机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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