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鼓检五部刑诉〔2020〕16号
被告人林某,男,199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90********,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住福建省平潭县**乡**村**号。2019年9月17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陈某甲,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91********,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平潭县**乡**村**号。2019年9月17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林某、陈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1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1月18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和告知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本院分别于2019年12月13日、2020年2月20日将本案退回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补充侦查,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分别于2020年1月8日、2020年3月18日将本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其间,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2月份至5月16日,被告人林某伙同邹某、林某乙、方某、张某、林某乙、黄某(均另案处理)等六人合股在福建省福清市**街道**座小区**号楼**室**座**室,创建“飞跃团队”拉手公司,并招募被告人陈某甲及林某乙、陈某乙、林某丙、陈某丙、林某丁、郭某、林某戊、林某甲、陈某丁、韩某等人(均已另案处理)在微信上为“大闹天宫”、“金牛座”、“1916”等赌博群提供发展会员(参赌人员)进入上述微信赌博群内参与赌博的服务,抽取会员赌资流水11%服务费从中获利。其中邹某当任团长,林某乙、林某乙、林某、方某、黄某、张某系团队股东,张某当任财务,其他人员均为拉手及拓展拉手。经查,上述赌博群以微信赌“牛牛”等方式,组织含福州市鼓楼区的全国各地会员300多人参与赌博。经统计,“飞跃团队”拉手公司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1918.126974万元,获利人民币462.353015万元。
2019年9月16日,被告人林某、陈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涉案的手机等照片;
2.书证: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出具的户籍材料、违法犯罪经历查询记录、到案经过、主动投案的情况说明函、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3.证人证言:证人蒋某某、范某某、冯某某的证言:
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林某、陈某甲和同案犯邹某、林某乙、方某、张某、林某乙、林某戊、林某甲、林某乙、陈某乙、林某丙、陈某丙、林某丁、郭某、韩某、陈某丁、黄某的供述与辩解;
5.鉴定意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出具的搜查笔录、提取笔录、被告人林某、陈某甲和同案犯邹某、林某乙、方某、张某、林某乙、林某戊、林某甲、林某乙、陈某乙、林某丙、陈某丙、林某丁、郭某、韩某、陈某丁、黄某的相互辨认以及上述人员对赌博过程手机截图的辨认、对犯罪地点、赌博群单局赌博统计账单、赌博群群规、微信群、工资卡账号、工资表、聊天记录、作案用手机、电脑的辨认、使用的微信账号、支付宝信息、聊天记录的辨认,证人蒋某某、范某某对赌博群聊天记录、赌博群信息、与拉手的聊天记录、赌博群机器人的微信账号信息、微信账号、群规、拉手的支付宝账号、与客服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的辨认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林某、陈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陈某甲结伙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主犯。被告人陈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林某、陈某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本院建议适用普通程序,对被告人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处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被告人陈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吴云玲
2020年4月28日
附:
1.被告人林某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告人陈某甲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二十册。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二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主要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被告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__。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_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