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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杜某某、徐某某组织考试作弊案)_敦煌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0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敦检一部刑诉〔2020〕12号 

被告人徐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编号:6221261989********,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甘肃省瓜州县**镇**村**组**号,现住在甘肃省瓜州县**镇**村**组**号,系瓜州县**驾校教练。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于2019年12月5日被敦煌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杜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编号:6221231989********,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县**镇**村**组**号,现住在甘肃省酒泉市**区**栋**单元**室,系酒泉市**区**公司职工。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于2019年12月12日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敦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杜某某、徐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于2020年6月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6月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8月,家住酒泉市**楼**单元**室的被告人杜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的广告联系了一个2000元包过驾照考试科目一、科目四的人(身份不明),遂生起以此赚钱的念头,把广告中的联系电话改成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后发至微信朋友圈。2019年11月份,瓜州县**镇**驾校的教练被告人徐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内看到杜某某发的驾照考试科目一、科目四包过的广告后,通过电话联系了杜某某确认了广告的真实性,并将多次考驾照未通过的孙某某的情况介绍给了杜某某。两人商定给孙某某报价6000元,其中1000元作为徐某某的介绍费。后徐某某联系了孙某某,将杜某某包过驾照考试科目一、科目四的情况说给了孙某某,并把杜某某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孙某某。孙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了杜某某,协商以6000元的价格包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一、科目四,并由徐某某当中间人收取6000元的费用,待孙某某驾照考试通过后,再向杜某某付款。

在徐某某的安排下,孙某某买了一件黑色加绒内衬用于驾照考试时安装作弊设备。2019年12月2日孙某某给徐某某打电话说其12月3日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徐某某打电话联系了杜某某,杜某某又通过电话联系了在其微信朋友圈发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包过的人。2019年12月3日7时,在杜某某微信朋友圈发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包过的男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甘肃省敦煌市**镇**门口和杜某某碰头后,到敦煌市**镇**宾馆门口将孙某某带进车里,该名男子给孙某某安装了一个针孔摄像头、无线电设备、微型耳机等作弊设备后,让孙某某自行打车到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分所。2019年12月3日9时许,孙某某在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分所参加驾照科目一考试过程中,和杜某某一起的那名男子在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分所门口通过摄像头传输过来的驾照科目一试题的图像,作出答案后,再通过微型耳机将答案发给孙某某。孙某某通过作弊在驾照科目一考试中取得92分的成绩。考试结束后,孙某某因极度紧张被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分所监考民警查获。杜某某和该名男子发现孙某某被查获后,立即驾车逃离现场,途中该名男子删除了杜某某手机中和其联系的所有记录,杜某某丢弃了和徐某某、孙某某联系的电话卡,数日后,徐某某、杜某某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接收器一个、人民币六千、黑色加绒内衬1件、米粒耳机1个、GPS1个、锂电子电池1个、纽扣摄像头1个;2.书证: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受案登记表及立案决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查获经过、现场检测报告书、违法犯罪经历查证说明书;3.证人张某某、习某某、孙某某证言;4.被告人徐某某、杜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辨认笔录、检查笔录;6.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工作记录、光盘2张。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徐某某、杜某某海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杜某某海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某某、杜某某海系初犯、偶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杜某某海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建议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敦煌市人民法院 

检察官:叶春花

检察官助理:车文卿

2020年6月16日

附:1. 被告人徐某某、杜某某海现取保候审于家。

2. 案卷材料2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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