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遂检刑诉〔2018〕40号
被告人李某甲,男,199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8231990********,汉族,广东省遂溪县人,初中文化,住广东省遂溪县**镇*村*号。曾因犯诈骗罪于2013年4月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已于2015年6月11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7年11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李某乙,男,199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8231996********,汉族,广东省遂溪县人,初中文化,住广东省遂溪县**镇*村**号。无前科。因本案,于2017年11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马某甲,男,199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8231990********,汉族,广东省遂溪县人,中专文化,住广东省遂溪县**镇***村**号。无前科。因本案,于2017年11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广东省遂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甲涉嫌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及被告人李某乙、马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1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7年6月26日晚,被告人李某甲应朋友邀请去到遂溪县遂城镇****酒店**房进行娱乐活动,期间陈某甲(已起诉)和林某甲(已起诉)发生纠纷,随后陈某甲离开房间并纠集潘某甲(已起诉)等人在酒店门前等林某甲。6月27日2时许, 林某甲及李某甲等人走出酒店时被陈某甲、潘某甲、李某甲(已起诉)等人拦住,双方在酒店门前争吵致使矛盾进一步激发。潘某甲及李某甲因对方人员较多觉得被受欺负,于是打电话叫冯某甲(已起诉)、陈某乙(已起诉)等人过来现场帮忙,陈某乙、冯某甲等人来到现场后,双方开始互殴起来。期间李某甲使用酒店停车场的塑料雪糕筒追打对方人员,并用脚踢了对方。互殴期间双方人员均有受伤,随后潘某甲等人将陈某乙送至遂溪县人民医院治疗,李某甲离开打斗现场。
2.2017年9月起,被告人李某甲雇佣被告人李某乙及马某甲,在其租住的湛江市**区***新城**苑*栋*单元***房中利用QQ群接受时时彩下注赌博。李某甲建立“皇*”和“至**”两个QQ群分别由李某乙、马某甲进行管理,两个群内的参赌人员将赌资转账到Mhu******(对应“皇*”群)、zz*****(对应“至**”群)两个微信账号,再由李某乙、马某甲确认上分后即可下注赌博,参赌人员输赢均通过微信转账结算。2017年11月6日公安机关在涉案房屋中将李某甲、李某乙及马某甲当场抓获,并扣押涉案电脑三台、手机二台。
至查获之日,Mhu******、zz*******两个微信账号内分别有涉案赌资1744元、47176.8元,另外,与Mhu*******微信账号绑定的6230***********84银行卡内有涉案赌资140171.71元。Mhu******微信账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6日,涉案赌资记录为收入838667.01元、支出为1520460.06元,合计2359127.07元;zz******微信账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6日,涉案赌资记录为收入642210.8元、支出为1120459元,合计1762669.8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
2.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马某甲的供述和辩解;
3.同案人潘某甲、林某乙、林某甲、陈某甲、陈某乙、李某甲、冯某甲的供述;
4.证人李某甲、卜某甲、吴某甲、钟某甲、邓某甲、陈某丙的证言;
5. 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随案移送物品清单;
6.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7. 调取证据通知书、协助冻结通知书;
8. 辨认笔录及指认照片;
9. 涉案账户银行交易流水;
10.**酒店监控视频;
11. 前科材料;
12. 归案情况说明及户籍信息。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无视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积极参与斗殴;通过组建QQ群形式开设赌场,涉案金额4121796.87元,其行为分别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和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李某乙,无视国家法律,受雇他人参与开设赌场,涉案金额2359127.07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马某甲,无视国家法律,受雇他人参与开设赌场,涉案金额2359127.07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遂溪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万争
2018年7月27日
附:
1.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马某甲现押遂溪县看守所。
2.本案案卷材料共拾贰册,光盘肆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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