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书
本案由乐清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甲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月1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依法讯问被告人,并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朱某甲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3月至3月25日期间,林某甲、胡某某(均已判刑)通过微信组建牌九赌博群,招募林某乙(已判刑)作为财务人员,利用“相约茶苑”APP进行牌九赌博,并从每局大赢家处抽取8元作为头薪,经查,该赌博群共抽取头薪至少人民币16000元。刘某某、朱某乙(均已判刑)为“相约茶苑”APP开发商,被告人朱某甲系朱某乙的弟弟,为朱某乙推广“相约茶苑”APP,将该“相约茶苑”APP介绍给林某甲组建牌九赌博群,并提供无偿或有偿提供给林某甲用于网络开设赌场,获利3、400元。案发后,被告人朱某甲已退赃3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微信聊天记录、退赃凭证、刑事判决书、前科情况核实证明和户籍证明;
2.证人证言:证人张某某的证言,说明情况,抓获经过;
3.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朱某甲的供述和辩解,同案人员朱某乙、林某甲、胡某某、刘某某、林某乙的供述和辩解;
4.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数据U盘。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朱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甲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开设赌场供人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从犯、坦白,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甲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建议判处被告人朱某甲六个月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钱晓福
2020年1月19日
附:
1.被告人朱某甲现押于乐清市看守所。
2.侦查卷叁册。
3.随案移送刑事判决书壹份、手机壹部。
4.认罪认罚具结书及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工作记录表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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