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怀检一部刑诉〔2020〕94号
被告人张某某,女,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07221987********,汉族,初中文化,群众,居民,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张北县**镇**区**号,现住张家口市桥东区**小区**楼**单元**室。2020年5月18日因开设赌场被怀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因开设赌场罪经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怀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怀来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2月至5月份,被告人张某某使用手机下载APP“大唐麻将”软件,用其微信号昵称“佳佳”建立一个“杠上开花”(麻将)亲友圈;用微信号昵称“佳佳家”建立一个“拐拐乖乖”(斗地主)亲友圈,通过自己或朋友、亲戚相互拉人,经群主张某某审核后添加人员进入亲友圈参与赌博。被告人张某某在建立的两个亲友圈内向参赌人员提供游戏房间,制定“麻将”(每分五元)和“斗地主”(每分十元)结算费用标准、每24小时结算一次参赌人员赌资和收取房间房费等赌博规则,先后有246名人员参与赌博,已查实参赌人员25人,非法获利35065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书证:受案登记表、案件来源、到案经过;指定管辖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随案移送清单;情况说明;
2、证人证言:证人王某某、梁某某、田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供述: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
4、鉴定意见:张家口和顺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
5、检查笔录:玩家信息提取笔录、截图照片;
6、电子数据:参赌人员微信交易支付证明、被告人微信交易记录;棋开得胜(大唐)公司统计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利用手机下载APP软件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组织他人赌博,非法获利35065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检 察 官:赵少辰
检察官助理:赵益汶
2020年09月01日
附件:
1、被告人现羁押于张家口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19册和视频光盘5张;
3、随案移送作案手机2部、收缴涉案款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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