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开设赌场案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0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渝检二部刑不诉〔2020〕78号

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女,198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10241986********,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乡**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9年9月22日被新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4日被新余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新余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6月22日向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于当日交由本院审查起诉。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5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20日)。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均在逃)在菲律宾设立**博彩公司(又称**集团)从事网络赌博活动,该公司旗下建立了包括巴黎人、贵宾厅、总统娱乐城、新巴黎人、新贵宾厅、新葡京、长江国际、太阳城等在内的多个赌博网站,经营百家乐、龙虎斗、时时彩等各类赌博游戏,从中抽头渔利。**集团为维护旗下各赌博网站的运转,建立了完整的内部管理组织体系,设有总财务部、总技术部、代理部、网站运营部、客服部、人事部、电销部、微信部、后勤部等部门,招募了包括慕某某、王某丁、王某戊(均已判决)、李某某(已起诉)、林某甲、被不起诉人杜某某、陈某某、栾某某、林某乙以及廖某某、王某己(均在逃)等在内的大量中国公民到该公司在菲律宾的驻地从事工作。

**集团通过中国境内的技术服务公司,为旗下赌博网站提供网站充值接口、网站防御等技术服务,并通过互联网、微信、腾讯QQ等方式在中国境内发展赌博网站代理,再由代理发展赌博会员,吸引包括新余籍公民彭某某、孙某某、袁某某在内的大量中国公民到该公司的赌博网站上进行赌博,从而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各赌博网站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扫码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线支付等方式接受参赌人员的赌资充值,按照1:1的比例等额兑换筹码供参赌人员进行赌博投注,参赌人员在赌博网站的筹码可以兑换成资金并在线提取。仅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该公司持有的银行卡流转赌资数额共计人民币136.2646499055亿元。

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被不起诉人刘某某通过网络招聘前往**集团,在该公司旗下总统赌博网站客服部工作,负责用微信解答赌徒咨询问题。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在东方集团工作期间,共计非法获利约13.5万元人民币。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退赃、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9月21日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