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吴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吴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苏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苏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黄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黄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刘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刘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朱建平)(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朱建平)(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曾庆佑)(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曾庆佑)(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黄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黄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欧阳辉铸)(公开版)_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欧阳辉铸)(公开版)_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易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易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黄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黄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欧阳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欧阳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苏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苏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罗石生)(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罗石生)(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文)(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文)(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饶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饶某某)(公开版)_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肖文山)(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肖文山)(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属过失犯罪,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莲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7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并取得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鉴于被不起诉人李某明系过失犯罪,无犯罪前科,社会危害不大,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明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无前科、劣迹,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33万元,并获得对方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家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0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叶品元)(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叶某某实施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能和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叶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芦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7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欧阳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欧阳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欧阳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4月2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池某某)(公开版)_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另本案属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池某某无刑事犯罪前科,系偶犯、初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栗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龙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龙某某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导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被不起诉人龙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已取得谅解,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春林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履行民事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春林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的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萍乡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莲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3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谭某某)(公开版)_芦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被不起诉人谭某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并取得了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谭某某不起诉。 2020年6月2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