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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交通肇事案)_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于某某交通肇事案)_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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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某)(公开版)_郏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某)(公开版)_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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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_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_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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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交通肇事案)_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交通肇事案)_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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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书(范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书(范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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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赵某)(公开版)_郏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赵某)(公开版)_郏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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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宝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宝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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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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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_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_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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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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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书(牛某某交通肇事案)_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书(牛某某交通肇事案)_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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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_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_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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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宁某某交通肇事案)_宝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宁某某交通肇事案)_宝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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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_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_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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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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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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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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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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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未检专用)(李某某)(公开版)_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未检专用)(李某某)(公开版)_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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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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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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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宝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宝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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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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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盛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宝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盛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被不起诉人盛某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犯罪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盛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宝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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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宝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本案系过失犯罪,被不起诉人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拨打110、120电话并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且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成立自首,犯罪情节较轻,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被不起诉人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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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_叶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自首,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且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叶县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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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卫某某交通肇事案)_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卫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因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卫某某不起诉。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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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商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商西江)(公开版)_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商某某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商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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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丁某某)(公开版)_郏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到案以后能够如实供述,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郏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郏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9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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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韩某某交通肇事案)_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韩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韩某某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本次交通肇事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归案后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谅解,并有自首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韩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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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系过失犯罪,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案发后,被不起诉人李某某认罪悔罪,主动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同时,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属犯罪情节轻微,且被不起诉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其行为符合《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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