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苏某某、汪某某开设赌场案)_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0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郓检一部刑诉〔2020〕152号

被告人苏某某,男,198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41985********,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福建省安溪县**小区**幢**梯**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9月29日被郓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由郓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汪某某,男,197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41978********,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福建省安溪县**镇**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1月8日被郓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郓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郓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苏某某、汪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分别于2019年12月17日、2020年4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分别于2019年12月18日、2020年4月14日已告知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被告人苏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两次退回郓城县公安局补充侦查,2020年4月14日郓城县公安局重新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陈某甲、陈某乙(均另案处理)等人合伙出资在柬埔寨非法建立“皇冠现金网”赌博网站,先后在柬埔寨的“木牌”、“西港”等地架设网站服务器,雇人开设“皇冠现金网”、“皇冠h996”等赌博网站。被告人苏某某受雇负责管理“皇冠h996”赌博网站,监督推广员工的工作。被告人汪某某受雇管理“皇冠现金网”后勤部门员工,负责皇冠赌场人员生活、物品等工作。“皇冠现金网”赌博网站公布烟台蓝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多个公司的银行账号,先后接受赌资合计人民币3.32408397.04亿元,参赌人数2626人。

2017年6月至案发,被告人苏某某非法获利1.02万美元。2018年4月至案发,被告人汪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7.5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苏某某退回赃款人民币8万元,由郓城县公安局上缴国库。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郓城县公安局出具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抓获经过、扣押物品清单等相关书证;2.证人证言:证人李某甲、曹某某、李某乙等人证言;3.辨认笔录:曹某某等八人对被告人苏某某辨认笔录、李某甲等六人对被告人汪某某辨认笔录、二被告人相互辨认笔录等;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苏某某、汪某某的供述和辩解;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讯问二被告人苏某某、汪某某的同步录像、涉案资金银行流水明细。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苏某某、汪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汪某某明知是赌博网站,为其提供帮助并非法牟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二被告人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郓城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曹玉红

检察官助理郭东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被告人苏某某、汪某某羁押于郓城县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五册。

3.证人、鉴定人名单一份。

4.《认罪认罚具结书》二份。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