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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交通肇事案)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交通肇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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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危某某交通肇事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危某某交通肇事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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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交通肇事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4-09-11 admin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交通肇事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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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冯海军)(公开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冯海军)(公开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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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发生致一人受伤死亡,一人轻微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但其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主动参与抢救被害人,在事故现场报警等候归案自首,积极主动地妥善处理民事赔偿事宜,已取得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谅解,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方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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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杨某某)(公开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甲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死亡,负全部责任,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但在事故发生后,其能主动积极救治被害人,主动报案自首,妥善处理民事赔偿事宜,已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从宽处理,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杨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方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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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郑小军)(公开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郑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车在公路上行驶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死亡,两车不受程度受损,负全部责任,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在事故发生后,能主动报警,积极参与抢救被害人某某某等候归案自首,认罪认罚,妥善处理民事赔偿事宜,已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依法从宽处理,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郑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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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杜某)(公开版)_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杜某某违犯交通管理法规,在驾车行驶过程中,不注意交通安全,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死亡,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 在案发后能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归案自首,认罪认罚,主动积极处理民事赔偿事宜,已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杜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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