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泉州市丰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泉州市丰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文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_泉州市丰某某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的行为,血液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犯罪情节轻微,又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福建省泉州市丰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8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项的行为,无前科劣迹等从重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9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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