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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评论 0
合同诈骗无罪案例
行为人行为具有防卫性质无斗殴故意,不构罪
相关法规未明确规定超标车属于机动车,不构罪
故意毁坏财物无罪案例
行为人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不构罪
行为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依法不构交通肇事
以牟利为目的假买假,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
行为导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证据不足,无罪
被告认罪认罚律师作有罪辩护法院依法宣告无罪
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获无罪
行为人捡拾的手机属遗失物,被控盗窃再审无罪
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无罪案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罪案例
有积极还款的行为,无法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
行为未使对方产生心理恐惧而交付财产,不构罪
虽骗取银行贷款但最终偿还未造成损失,不构罪
为争取合法权益而非借机发泄不满情绪,不构罪
行为与损失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获无罪
行为人并非公司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借款后仍从事经营活动且有还款行为,不构罪
未利用职务便利而私自发放奖金,不属非法占有
未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不属于自然人犯罪
离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审慎认定受贿犯罪构成
危险驾驶无罪案例
已履行合同即有权主张工程款不能认定非法目的
行为并非系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获无罪
行为人不具备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资格不构罪
无充分证据证实归个人使用被控挪用资金获无罪
检验报告形成过程违反程序,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已履行值班医师职责,未违反诊疗常规,不构罪
无法证明非法占有涉案款项的故意和行为不构罪
玩忽职守行为未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构罪
行为人的控告应属于认识上的错误或偏差不构罪
招投标不存在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之说,不构罪
出售“翻墙”软件行为的罪名认定
可以通过民事途径得到救济,不宜以侵占罪处罚
买卖承兑汇票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不属刑法意义上的向社会公开宣传,不构成非吸
主观没有非法获利目的,不构拐卖妇女儿童罪
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登记不具法律效力,重婚无罪
银行不存在陷入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情况不构罪
现有证据无法形成证据链条,故无罪
行为不符诈骗罪构成要件,获无罪
未达到犯罪所需的主观故意程度,不构罪
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标准,获无罪
无证据证明参与走私偷逃税款的具体数额不构罪
行为人被迫采取的反击行为,具有正当性不构罪
无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罪
已提供足额担保保证债权实现,不构成骗取贷款
存在真实民事法律关系和纠纷,不构成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