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兰检一部刑诉〔2020〕522号
被告人董某某,男,197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307191975********,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农民,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兰溪市,住浙江省兰溪市**街道**村**栋**单元**室。因寻衅滋事于2018年12月28日被兰溪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因寻衅滋事于2020年3月10日被兰溪市公安局行政拘留9日;因盗窃于2020年3月19日被兰溪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2日;因寻衅滋事于2020年4月8日被兰溪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三次行政处罚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尚未执行)。因本案于2020年3月21日被兰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兰溪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20年3月3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4月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20年5月1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20年3月7日晚上,被告人董某某酒后无故将被害人翁某某堆放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幢地下停车场车位上的座椅、广告布、自行车等物点着,又将翁某某停放在**幢地下停车场电梯口的三轮电动车手把处棉手套点着,后被及时发现扑灭,造成翁某某所有的座椅、自行车轮胎、三轮车棉手套等物品被烧毁。
2.2020年3月18日晚上,被告人董某某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地下车库,酒后无故将被害人陆某某停放在**幢**单元地下室电梯口处的一辆蓝色獴迪仕牌自行车,藏匿在家中卫生间内,后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被害人,经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獴迪仕自行车价格为50元。
3.2020年3月19日凌晨,被告人董某某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地下车库,酒后无故将被害人许某某停放在16幢2单元地下车库停车位一辆红白色跃马仕牌的自行车推走用于自己骑行,后由被害人取回,经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跃马仕牌自行车价格为100元。
4.2020年3月20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董某某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地下车库,酒后无故将被害人张某某停放在**幢**单元地下车库储藏室处的一辆宝蓝色特莱维狮牌电动车藏匿于家中,后由被害人发现后取回,经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特莱维狮牌二轮电动车价格为600元。
5.2020年3月21日凌晨,被告人董某某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地下车库,酒后无故将被害人翁某某停放在**幢**单元地下室自己车位边的一辆红色绿源牌电动车及车上挡风衣一件藏匿于家中,后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被害人,经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绿源牌二轮电动车及挡风衣价格为1010元。
6.2020年3月21日凌晨,被告人董某某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地下车库,酒后无故将被害人姜某某停放在**幢**单元地下室入口的一辆紫色苏琪尔牌电动车藏匿于**幢**单元地下室楼梯口的杂物间,并用木架和布匹等杂物掩盖致使被害人无法找到,后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被害人,经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苏琪尔牌二轮电动车价格为600元。
7.2020年3月21日凌晨,被告人董某某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地下车库,酒后无故将吴某甲停放在**幢**单元地下车库电梯口的一辆蓝白色美利达牌自行车藏匿于**幢**单元地下室楼梯下,并用破布掩盖致使被害人无法找到,后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被害人,经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美利达牌自行车价格为600元。
8.2020年4月7日凌晨,被告人董某某酒后在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地下停车场里无故将被害人毛某某停放在**号停车位上的浙GB2****陆风牌轿车的前后车牌进行掰折,并用香烟包装纸和白布包裹,造成车牌和车牌黑色边框破损。
9.2020年5月5日14时许,被告人董某某骑车经过兰溪市兰江街道**村**室被害人吴某乙家门口,无故将被害人吴某乙饲养在路边草坪上的一只鸡抓走,当晚董某某将鸡杀死炖煮后丢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信息、抓获经过、证据保全决定书、扣押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扣押清单、发还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情况说明;
2.证人吴某丙、王某某、赵某某、李某某的证言:
3.被害人张某某、许某某、陆某某、翁某某、吴某甲、姜某某、毛某某、吴某乙的陈述;
4.被告人董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5.鉴定意见:关于对自行车等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笔录、搜查笔录、辨认笔录等;
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控视频。
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某某藐视国家法律,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兰溪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倩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附:
1.被告人董某某现取保候审在家。
2.案卷材料和证据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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