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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盛某,夏某某,某保险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5-05-13 李北斗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本案中,交警部门已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盛某负全部事故责任,其依法应当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本案诉讼中,被告夏某自愿承担事故责任,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又因肇事车辆在被告某保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200万元,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故依法应由被告某保某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被告盛某、夏某连带赔偿。 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根据现有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对原告本次事故的具体损失确认如下: 1.医疗费,有病历资料、票据和费用清单等证据为凭,原告共计用去医疗费23329.04元(23177元+152.04元),其中被告某保某公司垫付18000元,被告盛某垫付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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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兰某与被告余某某,余某,某财保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5-05-13 李北斗 评论 0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本案中,交警部门已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余某负全部事故责任,其依法应当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兰某的各项损失。虽然涉案车辆属被告余某所有,但是现并无证据证明其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故被告余某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又因肇事车辆在被告某财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故依法应由被告某财某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被告余某赔偿。关于二被告垫付费用是否在本案一并处理的问题,本院认为二被告已提出对其垫付费用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本院从一次性化解纠纷角度考量,为减少诉累,节约司法成本,故确认对二被告垫付的费用在本案中一并处理为宜。 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根据现有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对原告兰某本次事故的具体损失确认如下: 1.医疗费,有票据和费用清单等证据为凭,共计用去医疗费20749.31元(18925.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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