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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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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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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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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明亮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明亮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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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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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交通肇事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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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魏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因被不起诉人魏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决定对魏某某不起诉。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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