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律网!
问: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如何继承?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答:被继承人死亡,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继承顺序:《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1128条第1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1128条第2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民法典》第1128条第1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1128条第2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本问答案针对题设回答,是否适用其他情况,仍需个案判断。更多法律咨询,请访问中律网www.chinalawyer.co)
中律网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服务仅供参考和借鉴,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我们的法律服务团队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但并不能保证信息和服务的完全无误,亦不对用户使用这些信息和服务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中律网提供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律师-客户关系。用户在使用我们的法律服务时,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和指导,避免因自己的错误行为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中律网可能会包含第三方的链接和内容,这些链接和内容与我们无关。用户使用这些链接和内容时,需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我们保留随时更改或修订这些免责声明的权利。如果您在使用我们的网站时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地址: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
电话:023-8825-6629
© Copyright 2008-2026 | 中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渝ICP备20007345号-4
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
评论
Comment deleted 8 months, 1 week ago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