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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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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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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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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尹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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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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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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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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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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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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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汪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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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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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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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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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肖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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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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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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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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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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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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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文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文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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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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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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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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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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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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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天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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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双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双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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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柯某某危险驾驶案)_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柯某某危险驾驶案)_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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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危险驾驶案)_荥经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魏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魏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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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危险驾驶案)_荥经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魏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魏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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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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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乌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乌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且系初犯,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乌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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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郑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郑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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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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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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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甲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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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曾某甲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曾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曾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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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骆某甲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骆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其醉酒程度在130mg/100mL以下,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初犯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骆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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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代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代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被不起诉人代某某实施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代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代某某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代某某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院认为,结合被不起诉人代某某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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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代某某危险驾驶案)_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代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被不起诉人代某某实施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代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代某某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代某某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院认为,结合被不起诉人代某某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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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熊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归案后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熊某某不起诉。 本案无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情况。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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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危险驾驶案)_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熊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归案后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熊某某不起诉。 本案无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情况。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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