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主要涉及三方面:离婚与否、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以下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详细判决标准。 一、离婚与否的判定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驳回离婚诉讼的情形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无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因一方下岗导致经济困难,另一方首次起诉离婚。 (二)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一方被宣告失踪;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等原因无法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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