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邓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邓某甲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涂某某)(公开版)_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涂某某)(公开版)_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董某某)(公开版)_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董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取得其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检委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董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8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