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利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利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已全额归还、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利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7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钟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广州市越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钟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不起诉人钟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越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8月6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崔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崔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崔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自收到被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9年10月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无犯罪前科,属初犯、偶犯,并已退赔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_普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吴某某透支银行的本金只有14383.05元,达不到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揭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普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1月21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6月1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罗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刑事和解情节,认罪认罚,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已还清所透支的款项,并与被害单位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罗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8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罗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公开版)_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9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3月27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邹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其已还清信用卡款项,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0日                                          (院印)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广州市越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越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9月28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邓某某)(公开版)_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邓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条规定的行为,因邓某某能认罪认罚,且有自首及赔偿谅解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邓某某不起诉。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6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广州市白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白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广州市白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8日 附:本案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制度的案件。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退赃和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7日

阅读更多...

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付某某)(公开版)_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20681.26元,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认为“新快现”、“续金宝”实质上属于贷款业务,本案中,中信银行向相关被告人办理该“新快现”或“续金宝”业务时,被告人均身份真实,也没有将贷来的款项用于非法活动;按照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张少东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2018年12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梁某某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9年2月28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