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齐东兴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齐东兴)(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齐东兴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齐东兴)(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交通肇事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交通肇事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交通肇事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交通肇事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许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许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曲某某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曲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曲某某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曲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官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官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危险驾驶案)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危险驾驶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

阅读更多...

邓某某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邓某某)(公开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邓某某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邓某某)(公开版)

阅读更多...

王某某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雨)(公开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王某某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雨)(公开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段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段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靳某某交通肇事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靳某某交通肇事案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交通肇事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5日 _  _ 

阅读更多...

杨某某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杨在江)(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自首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3月16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积极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自首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9日

阅读更多...

贺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贺善战)(公开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贺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并取得谅解、自首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贺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3日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交通肇事案)_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的量刑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第二款、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7日 _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