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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卞某某虚开发票案)(公开版)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卞某某虚开发票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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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虚开发票罪)_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虚开发票罪)_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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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邬某某虚开发票案)_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邬某某虚开发票案)_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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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阮某某虚开发票案)(公开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阮某某虚开发票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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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虚开发票案)_嘉善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虚开发票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嘉善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嘉善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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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虚开发票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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