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学中,资产和费用是两个核心概念,它们在财务报表中扮演着截然不同的角色。资产代表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而费用则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为获取收入而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资产会通过会计处理转化为费用,这一过程不仅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本文将深入探讨资产转化为费用的机制,并通过具体案例和会计分录加以说明。
阅读更多...典当作为一种兼具传统与现代特色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典当法律关系是指出典人(当户)与承典人(典当行)基于典当合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涉及出典人以动产或权利质押换取借款,承典人提供资金并依法管理当物的法律行为。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典当管理办法》,深入分析典当法律关系的构成、特点及案例应用,为相关主体提供清晰指引。
阅读更多...引言 在中国税收体系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其免抵增值税额是否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长期争论的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以下简称《城建税法》,2020年8月11日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然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明确将免抵增值税额纳入计税依据,引发合规性争议。本文结合案例和法律分析,比较两种观点:免抵增值税额不应计入计税依据 vs. 应计入计税依据,并从法律角度评估其合理性与合法性。
阅读更多...近年来,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在2023年至2027年期间,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多项税收减免。本文将结合最新政策,详细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具体案例说明其实际应用,助力经营者合理规划税务,降低税负。
阅读更多...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中国税务部门出台了多项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六税两费”等多个方面。以下根据截至2025年7月21日的现行政策,整理出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法律依据。
阅读更多...在行政管理领域,滞纳金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手段,广泛应用于税收、行政缴费等场景。然而,其法律性质是否属于行政处罚,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争议。本文将从滞纳金和行政处罚的定义出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分析加收滞纳金的性质,探讨其在行政法框架中的定位。
阅读更多...1.有些上诉案件,虽然不具备该款前三项的情形,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受到了媒体、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二审法院有必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开庭审理。2.对于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亲属担心司法不公或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强烈要求法院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也应当考虑开庭审理,以便当事人认同裁判结果,案结事了。3.同级人民检察院建议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尊重检察院的意见。4.发回重审后再次提出上诉的案件,为使控辩双方特别是被告人充分参与诉讼,实现案结事了,应当开庭审理。5.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上述情形,但二审法院认为开庭审理会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有开庭审理必要的,也应当开庭审理。
阅读更多...个体工商户赞助支出的税务处理 引言 在市场经济中,个体工商户通过赞助活动来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已成为一种常见方式。然而,赞助支出的税务处理涉及复杂的法规要求,直接影响经营所得的计算和纳税申报。本文将根据中国现行税法,详细解析个体工商户赞助支出的定义、税务扣除规则、账务处理以及注意事项,为经营者提供合规性指导。
阅读更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企业所得税中涉及视同销售的情形需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本文将详细解析视同销售的适用情形,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其税务处理方式,以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相关规定。
阅读更多...以下分析基于中国消费税政策(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10%)和增值税政策(税率13%),以高尔夫球为例,说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对原、被告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是否知情并同意。案涉房屋名义上是原告购买,但购房款的实际支付人系原告父亲梁某2,原告作为一个只有16岁的未成年人,也并无购房的经济能力,案涉房屋实由原告的父母梁某2、何某代为购买。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大事项,购买人对房屋的处置应当极为谨慎,《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系同一天签订,且梁某2、何某作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一起到售房部购房,且合同签订后带走了合同。何某称其与梁某2不知道《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签订事宜明显不符合常理。结合其他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情况,被告对西部国际石材城商铺系统一经营管理,案涉商铺亦不例外,由此亦可印证原告法定代理人对案涉房屋的租赁事宜是知情并同意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虽系原告作为合同当事人签字 ...
阅读更多...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不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或特定业务要求,需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进项税转出常见于出口免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非正常损失等场景。本文以出口业务为例,详细说明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阅读更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与进项税额抵扣的关系 引言 在中国的增值税管理体系中,一般纳税人因其税务核算的特殊性,在开具发票和抵扣进项税额方面有明确的规定。许多企业主和财务人员常对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销项普票”)后是否仍能抵扣进项税额存在疑问。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系统分析一般纳税人开具销项普票的权限、进项税额抵扣的条件,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税务合规指引。
阅读更多...增值税管理中,免征增值税与增值税零税率是两种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二者都能使纳税人免于缴纳销项税额,但其在概念、原理、适用范围及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从多角度分析二者的区别,并通过举例说明其会计处理方式。 一、概念与原理 1. 增值税零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是指对特定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即计算应纳税额时,税率为0,因此销项税额为零。尽管税率为零,纳税人仍需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进行税务申报。零税率通常被视为增值税的法定税率,而非税收优惠政策。其核心特点是允许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甚至在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可申请退税。 2. 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是指税法对特定应税行为免除纳税义务。尽管这些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但基于政策优惠 ...
阅读更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 ...
阅读更多...在建筑行业中,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建筑安装服务是一种常见业务模式。根据中国增值税相关规定,此类业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纳税人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并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为准确理解此类业务的税务处理,需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建筑服务),且货物与服务在交易中密切相关,无法完全分离。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四十条,混合销售通常按主营业务适用统一税率。例如,以销售货物为主的混合销售,整体适用货物销售税率(如13%)。但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因其可明确区分货物与服务,不视为混合销售 ...
阅读更多...在中国的增值税法中,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是两个重要概念,税务处理方式不同。以下为详细说明,假设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一、混合销售 定义:混合销售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应税服务,且两者不可分割,属于同一交易。税务处理按主营业务税率统一纳税。
阅读更多...第一条 为了规范关税的征收和缴纳,维护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关税。 第三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是关税的纳税人。 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目、税率以及税目、税率的适用规则等 ...
阅读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阅读更多...2025年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吴英杰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其中最高单笔受贿1.2亿元,令人触目惊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依法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阅读更多...引言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深入发展,跨国企业和个人在跨境经济活动中常因税收管辖权重叠而面临国际重复征税,即同一纳税人或经济交易在多个国家或地区被多次课税。这不仅增加了税收负担,还可能阻碍国际贸易和投资。国际重复征税主要分为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和税制重复性征税三种类型。本文将分析三者的区别、典型案例,并探讨有效的应对措施。
阅读更多...背景信息 根据中国2024年个人所得税(IIT)规定,为一位每月工资1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1,500元、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居民,计算扣缴义务人每月代扣代缴税款金额,并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关键信息与假设 月工资:10,000元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每月1,500元,可按规定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年度12,000元) 标准基本扣除:每月5,000元(年度60,000元) 纳税人身份 ...
阅读更多...以下根据中国税法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展示一个计算示例,假设企业税前会计利润1000万元,研发费用化支出200万元,资本化支出1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摊销10年,预计净残值为0,所得税率25%,加计扣除比例100%。
阅读更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条款明确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适用情形。 为进一步细化执行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以下简称《迟延履行利息解释》)于2014年6月9日发布,明确了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根据该解释第一条,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包括两部分: 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明确规定给付一般债务利息,则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照公式计算,即: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
阅读更多...关于阳某萱的损失,依据诊疗情况及司法鉴定,认定如下:1.医疗费,阳某萱病情治疗及康复治疗住院332天,共花费医疗费226462.79元,康复住院虽有一定盲目性,未遵医嘱,但考虑年龄较小,伤情较重的实际情况,医嘱亦称坚持训练,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应予认定,但在住院期间又先后在北京积水潭门诊花费1208.07元,某某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门诊花费2299.98元,北京某丙医院门诊花费60元,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花费17元,共计3585.05元,该门诊费用无医嘱,且在其住院期间发生,对其必要性无任何依据,该门诊费用应不予认定,PT康复费53100元的费用证据自身不具合法性,未被认定,且该费用无主治医院医嘱及病历,对该费用亦不予认定 ...
阅读更多...法律上,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可通过赠与等方式合法取得房产所有权。 二、过户流程 1. 确定过户方式 赠与:父母无偿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需缴纳契税等费用。 买卖:按房屋买卖流程办理,需签订买卖合同,注意未成年子女的购房资格,税费可能较低。
阅读更多...2025年6月2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44.19亿元的非法集资案作出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志峰因集资诈骗罪和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王长东、卢红分别被判处十六年和十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起以“山海集团”为幌子的特大非法集资案,不仅震撼了社会,也为金融监管和公众防范意识敲响了警钟。
阅读更多...近日,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送养”为名拐卖儿童的案件。被告人廖某、李某因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同时追缴违法所得4.3万元。
阅读更多...2025年7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2.71亿元,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查,2007年至2023年,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及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1亿元。 法院认为,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提供重大案件线索、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且部分受贿行为未遂,如实供述罪行 ...
阅读更多...2025年7月,甘肃省天水市褐石培心幼儿园因233名幼儿及多名教师血铅严重超标引发广泛关注。调查显示,该幼儿园后厨违规使用标有“不可食用”的含铅彩绘颜料制作三色红枣发糕和玉米卷肠,导致重大铅中毒事件,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规定的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但幼儿园及监管单位的严重失职备受质疑。此外,调查结果中关于使用“不可食用”彩绘颜料的动机引发公众疑虑。
阅读更多...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的分类和列报规定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第三条 本准则的计量规定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下列各项的计量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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